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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党建大事记

开放大连等14个沿海城市和海南岛

1984年2月间,邓小平到深圳、珠海、厦门特区视察回京后,同几位领导人座谈,提出“除现在的特区以外,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,增加几个港口城市”,“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发展起来,那就是很大的胜利。”根据这一意见,4月,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联合召开了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。5月,中央和国务院正式决定开放大连、秦皇岛、天津、烟台、青岛、连云港、南通、上海、宁波、温州、福州、广州、湛江、北海这14个沿海城市和海南岛。1987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筹建海南省,实行比特区更“特”的政策。

开放14个沿海城市,实行了特区的一些特殊政策:一是实行优惠政策,二是享有较大的自主权。这样,就从北到南形成了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的仅次于特区的第二个层次,成为加快经济建设的战略阵地,担负起支援和带动广大内地经济发展的重任,为现代化建设发挥先导作用。尤其是海南岛,实行开放并独立建省后,成为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试验场,为全国的改革、开放提供有益的经验。

从实际情况看,这些城市和海南岛,经过几年的努力,取得了显著的成就。主要是:第一,吸引了外资,创汇能力不断提高,引进先进技术,对老企业进行了改造。第二,加快了本地区经济的发展,在吸收先进技术,推广科学管理经验,传递经济信息,培养输送人才等方面,支援和带动了广大内地。第三,开展了各项配套改革。第四,有选择地建立了1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,形成了多层次的开放格局。第五,

海南实行更“特”政策以来,已初具吸引外资、人才的气候。